2017年国家公务员补充录用面试公告:国务院侨办(3)
2017-05-16 08:54 吉林公务员考试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 其他材料:
报考国外司业务处职位的英语专业考生提供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复印件。
逾期未传真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程序。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在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报到时将上述材料原件交我办工作人员审核。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7年5月19日和5月20日进行。
1、5月19日
报考0401001201(秘书行政司信息中心)职位和0401004201(国外司业务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5月20日
报考0401005201(经济科技司综合处)职位和0401008201(机关党委人事司综合处(机关党委办公室))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当日面试的全部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务院侨办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从南门进入后右转直行第二个门口),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六、专业能力测试安排
(一)参加人员
报考0401004201(国外司业务处)职位的考生。
(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
专业能力测试于2017年5月18日下午14:00开始,请参加测试的全部考生于5月18日下午13: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5月18日下午13: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三)专业能力测试报到地点
国务院侨办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从南门进入后右转直行第二个门口),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七、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体检和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编辑:喻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