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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事业单位备考之法定继承那点事儿

    2017-09-11 14:52 吉林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吉林华图  作者:吉林华图

      近期有一部名叫《继承人》的电视剧,虽没有达到热播的效果,但是也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和讨论。里边涉及的继承问题让很多人对继承这个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继承这个问题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考点,无论是事业单位考试还是公务员考试中都不乏它的身影。而且这也是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个法律制度。所以掌握好继承有关的知识对我们每个人都尤为重要。

      继承是公民死亡以后,根据法律规定,把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在我们事业单位考试中,比较常考的是法定继承,特别是继承顺序的问题。

    圈定公考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继承人范围、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的继承方式,又称无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个易错点:法定继承的只能继承死者的个人合法财产,配偶的财产是不能被继承的。

      【案例】老王突然暴毙,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有一套房子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按照《继承法》,他的法定继承人只能继承这套房子的一半。

      第二个易错点: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的父母就是死者的父母,是不包括岳父母或者公婆的,这是需要注意的。如果题目是考察大家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选项要是有岳父母或者公婆,我们是不能选的。

      第三个易错点:第一顺序中的子女,不仅仅包括正常的婚生子女,而且还有其他的一些特殊规定。子女的范围还包括非婚生子女,比如婚前所生的子女,或者婚姻期间的私生子;养子女,比如领养或收养的子女;继子女,重组家庭在重组之前的子女和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的;丧偶儿媳对公婆或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人。

      【案例】老王婚前和前女友生了一个儿子,后分手。而后和张三结婚并育有一儿一女,婚姻存续期间又和情人李四育有一女,后和张三夫妻感情不和离婚。之后和刘五结婚,不久老王猝死,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以上所提的哪些人能继承老王的遗产呢?老王和前女友所生的一个儿子属于老王的非婚生子女,有权继承老王遗产;和张三婚内所生一儿一女是老王的婚生子女,也有权继承老王遗产;和情人李四所生的一个女儿也属于老王的非婚生子女,可以继承老王遗产;刘五是老王的现任妻子,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王的遗产。而关于继子女的问题,我们也要明确一点,如果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有抚养关系,那么才会形成继承关系,一方可以作为另一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抚养关系,则不会。

      【案例】老王和刘五结婚,刘五和前夫所生两个孩子,一个十岁,一个二十五岁。老王和刘五一起抚养了十岁的孩子,那十岁的孩子和老王之间就形成了抚养关系,可以继承彼此的遗产;而二十五的孩子不需要老王抚养,所以没有形成抚养关系,不会继承彼此遗产。

      第四个易错点:遗产继承方式也需我们注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案例】老王暴毙,留下50万个人存款,没有遗嘱,有妻子,一儿一女,父母健在。那老王的个人财产50万按照《继承法》规定,就该平均分给其妻、子女、父母,每人10万元。

      如果掌握了法定继承的这些知识点,那么做对下面的真题就会觉得易如反掌了。

      【真题】在我国,有关法定继承人的顺序,错误的说法是( )。

      A.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B.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人

      C.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D.前一顺序排斥后一顺序,同一顺序的继承人间也有先后次序之分

      【答案】D

      【真题.多选】下列继承人中,( )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A.父母 B.配偶 C.祖父母 D.兄弟姐妹

      【答案】AB

      【真题】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

      A.乙和丙 B.王某的妻子和乙

      C.王某的妻子和丙 D.王某的妻子、乙和丙

      【答案】C

      综上所述,掌握好《继承法》,尤其是法定继承这个高频考点,一定会对我们公务员考试或者事业单位考试有很大的帮助。

      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吉林人事考试网吉林事业单位招聘网

    (编辑:喻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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